chǔ

议处


拼音yì chǔ
注音一ˋ ㄔㄨˇ

繁体議處

议处

词语解释

议处[ yì chǔ ]

⒈  谓议定其罪给予处分。

⒉  计议处理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谓议定其罪给予处分。

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刑书之文有限,而舛违之故无方,故有临时议处之制,诚不能皆得循常也。”
明 李清 《三垣笔记》上:“及 郑庶常 鄤 处决,责科道不言,一概议处。”
清 龚自珍 《明良论四》:“约束之,羈縻之,朝廷一二品之大臣,朝见而免冠,夕见而免冠,议处、察议之諭不絶於邸钞。”

⒉  计议处理。

明 章懋 《议处盐法事宜奏状》:“谨题为议处盐法利弊以裨国用事。”

国语辞典

议处[ yì chǔ ]

⒈  清代时,官吏有过而交吏部处罚,轻曰察处,重曰议处,更重曰严加议处。

分字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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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句


1.作家陈四益先生曾考证说,即便在古代,怠慢误事、呼应不灵、避难就易等也是要被弹劾议处的,如果问责只止步于此,实在算不得制度创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