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íèryīnyuán

十二因缘


拼音shí èr yīn yuán
注音ㄕˊ ㄦˋ 一ㄣ ㄩㄢˊ

繁体十二因緣

十二因缘

词语解释

十二因缘[ shí èr yīn yuán ]

⒈  亦作“十二缘起”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亦作“十二缘起”。佛教“三世轮回”的基本理论,包括无明、行、识、名色、六入、触、受、爱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十二支依次缘起,构成三世两重的因果关系。摆脱十二因缘的束缚,即出离生死而证得涅槃。

南朝 梁 慧皎 《高僧传·神异下·梁京师释保志》:“上尝问 誌 云:‘弟子烦惑未除,何以治之?’ 誌 答云:‘十二识者以为十二因缘,治惑药也。’”
唐 王勃 《益州绵竹县武都山净慧寺碑》:“三千法界,繇广位而出无明;十二因缘,自普济而登彼岸。”
吕澂 《中国佛学源流略讲》第四讲:“深知十二缘起的道理,即可理解生死际的本质。”

国语辞典

十二因缘[ shí èr yīn yuán ]

⒈  佛教用语。佛教基本理论之一。指构成一切痛苦轮回的十二项要件。即无明、行、识、名色、六处、触、受、爱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。无明是指对佛法的无知;行是指有意志的行为;识是指死后,由于过去的行为,导致投生的心识;名色是指处在母胎中的身、心(识除外)​;六处是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种身体感官和认识对象;触是指感官对现象的接触;受是指接触后产生的感受;爱是指感官接触后生起的欲望;取是指执著;有是指导致轮回的行为。十二缘起之间的关系像环链相扣。老死和一切苦缘于生;生缘于有;有缘于取;取缘于爱;爱缘于受;受缘于触;触缘于六处;六处缘于名色;名色缘于识;识缘于行;行缘于无明。后者决定前者的存在,因此去除无明就没有行,没有行就没有识的投胎,以至生和老死的一切烦恼也灭除。

德语Bedingtes Entstehen (Sprachw)​

分字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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